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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新華社電 國務院18日公佈《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(2014年本)》,中央層面核准的項目數量將進一步減少40%,連同2013年減少的60%,共將減少約76%。
   《目錄(2014年本)》共取消、下放38項核准權限,其中,取消核准改為備案15項、下放地方政府核准23項。經測算,中央層面核准的項目數量將進一步減少40%,連同2013年減少的60%,共將減少約76%。
   一是將鋼鐵、有色、水泥、化肥、造船設施項目以及城市供水等城建項目取消核准,改為備案管理。二是將火電站、熱電站、新建港區、通用機場、擴建一次煉油、鐵礦開發、新建乙烯等項目,以及電網工程、飛機製造等項目,下放省級政府或者地方政府核准。三是將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》中有中方控股(含相對控股)要求的總投資(含增資)小於10億美元的鼓勵類項目全部下放地方政府核准,總投資(含增資)小於1億美元的限制類項目和全部房地產項目下放省級政府核准。將企業境外投資項目除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、敏感行業外,全部取消核准改為備案管理。  (原標題:熱電站、新建港區等項目由地方政府核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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